[비즈한국] 自2026年5月12日起,犯有儿童、残疾人、老人虐待罪的人员,将被严格限制返回体育指导现场或取得新的从业资格。随着修订后的《国民体育振兴法》正式施行,铲除体育界长期存在的侵犯人权行为的制度框架已然成型。

将资格限制范围从性犯罪者扩大至虐待者
此前,仅对犯有性暴力犯罪及针对儿童、青少年性犯罪的人员限制取得指导者资格。社会各界一直强烈要求将限制范围扩大至各类虐待行为。特别是2024年7月在京畿道杨州市跆拳道馆发生的3岁儿童死亡事件,成为立法的决定性契机。此外,根据国家人权委员会2020年发布的调查显示,22.2%的残疾人运动员曾经历过包括性暴力在内的虐待。
对此,国民力量党议员金艺智于2024年8月代表提出了限制虐待犯罪者取得资格的《国民体育振兴法》修正案。该法案于2025年10月26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在经过6个月的缓冲期后,于今日起正式生效。
20年从业禁止及强制执行高管犯罪记录查询
修正案的核心在于处罚力度。因虐待儿童、残疾人、老人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刑满释放后20年内,被判处罚金者10年内不得获取指导者资格。此外,在聘用体育团体高管时,必须进行犯罪记录查询,以从源头上阻止不合格人员进入。具体分工为:△大韩体育会及其下属竞技团体高管由大韩体育会,△大韩残疾人体育会及其下属竞技团体高管由大韩残疾人体育会,△市、道体育会高管由相应市、道体育会,△市、郡、区体育会高管由相应市、郡、区体育会,在获得本人同意后向警察厅长请求查询犯罪记录。△职业体育团体高管的相关事项将由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直接请求查询犯罪记录。
文化体育观光部第二副部长金大贤在评价《国民体育振兴法》修订时表示:“随着社会弱势群体能够更加放心地接受体育指导,国民的群众体育参与度将更加活跃;若由经过主要犯罪背景审查的高管来运营体育团体,期待团体能更加道德、稳定地运作。”同时他强调:“仅靠制度强化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体育界自身也需为了提升社会信任度而付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