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随着国内药品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家庭废旧药品的回收量也在持续增长。然而,目前尚未建立由负责生产与销售的制药公司承担回收与处理费用的相关制度。这也是为何有人指出,应在超越政府和地方政府扩建回收网络的基础上,讨论让制药行业共同分担成本和责任的结构。

废旧药品并非一般的生活垃圾。如果被当成普通垃圾处理或排入下水道,药物成分可能会流入土壤和河流。这不仅会影响生态系统,从长远来看,还引发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担忧。正因如此,政府和地方政府才会专门收集并焚烧处理废旧药品。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处的数据,2024年国内药品生产业绩为32.8629万亿韩元,创下1998年有统计以来的最高值。随着药品生产和消费规模的扩大,废旧药品的回收量也随之增加。据气候能源环境部统计,全国废旧药品回收量从2021年的约487吨增加到2022年的713吨,2023年又增加到了772吨。回收量越大,回收、运输和焚烧的负担就越重,但在现行体系下,生产与销售这些药品的制药公司并无承担费用的义务。
家庭废旧药品回收体系并非从一开始就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2009年,在环境部主导的民官协议下,建立了最初的回收处理系统,当时政府、药师协会、制药行业和药品批发行业共同承担了各自的角色。制药行业负责回收箱制作和普及等基础设施支持,药品批发行业则负责将药店收集到的废旧药品转运至保健所等场所。

此后,体系改革的重点转向了扩大公共回收网络,而非强化制药行业的责任。政府于2023年提出的“废旧药品回收处理体系改善方案”,主要围绕居民中心、公寓区回收箱、邮筒以及各地方政府的回收处理方案等展开。初期回收体系中出现的制药公司和药品批发行业的角色不再显现。尽管废旧药品回收网络扩大了,但作为生产商和销售商的制药公司,其责任依然游离于制度之外。
并非政府从未考虑过制药行业的责任。环境部(现气候能源环境部)在2010年将废旧药品回收处理项目扩大至全国时,曾表示计划通过2011年下半年的相关法律修订,赋予制药公司等回收处理责任。然而,该计划至今未能制度化。
制药行业并非完全袖手旁观。一些制药公司正在直接参与废旧药品回收或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东亚制药(Dong-A Pharmaceutical)于2021年与大韩药师会、龙马物流(Yongma Logis)等签署了废旧药品回收业务协议,并提供了回收箱及相关物资支持。拜耳韩国(Bayer Korea)也于6月1日开展了宣传正确弃置废旧药品方法的活动。问题在于,这些活动并非强制义务。参与与否以及方式因企业而异。提供回收箱、发放宣传册、开展内部员工活动等一次性项目占多数,距离全行业共同持续分担回收、运输和焚烧费用的结构仍有很大距离。

在海外,处理废旧药品费用并非全由公共部门承担。根据经合组织(OECD)的资料,法国自2009年起将药品纳入生产者责任延伸(EPR)体系,要求制药公司承担家庭废旧药品回收处理的费用。个人退还至药店的过期药品,由非营利性生产者责任机构“Cyclamed”负责回收处理,制药公司、批发商和药店均参与其中。鉴于废旧药品持续增加,国内似乎也需要超越单纯的回收网络扩张,探讨制药行业承担部分费用的方案。
药师团体也要求进行类似的制度改革。“健康社会药师会”主张,为减少废旧药品对环境的影响,药品制造厂商和流通企业必须参与到回收处理体系中来。并提出应考虑根据制药公司的销售额比例缴纳分担金,或运营生产者责任机构的方案。
另一方面,制药行业对于将家庭废旧药品回收处理责任制度化持谨慎态度。原因是废旧药品中混合了多家公司的产品,难以区分,因此需要对费用负担的标准和公平性进行精确设计。某制药行业人士表示:“废旧药品的覆盖范围太广,很难一一确认具体是哪家公司的产品。如果必须制度化,我认为以各制药公司的销售份额为基准来支持费用会更加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