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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集团创始人金俊起与产业银行的股票担保解除诉讼终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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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비즈한국] 经确认,DB集团012030创始人金俊起针对韩国产业银行(KDB)提起的股票质押权注销诉讼已宣告终审败诉。自东部集团重组以来,金俊起与产业银行之间便矛盾不断。金俊起主张在2014年向东部制铁注资的过程中,应归还被作为担保的股票,但法院认定股票质押协议有效,判决产业银行胜诉。在东部制铁出售多年后,金俊起仍未能解除股票担保,其败诉背后的原因备受关注。

DB集团创始人金俊起(图)在解决东部制铁流动性危机过程中,曾就作为担保提供给韩国产业银行的股票质押权提起注销诉讼,但最终败诉。图片=韩联社
DB集团创始人金俊起(图)在解决东部制铁流动性危机过程中,曾就作为担保提供给韩国产业银行的股票质押权提起注销诉讼,但最终败诉。图片=韩联社

事件的起因可以追溯到DB集团前身东部集团时期。2013年,受核心子公司东部建设和东部制铁巨额亏损以及东洋集团事件余波的影响,东部集团因公司债市场紧缩而陷入流动性危机。同年11月,东部集团发布了包括出售主要子公司、增资及大股东家族个人出资在内的自救计划,但随后中断了自主重组,于12月5日与主债权银行——产业银行签署了预先重组协议。

重组是在产业银行的主导下进行的。2014年4月,东部制铁向产业银行请求1400亿韩元的紧急贷款,原因在于东部制铁的912亿韩元新股认购权证(BW)即将到期。若无法偿还,公司将面临贷款被回收及债务违约的局面。产业银行向东部制铁提供了912亿韩元的运营资金。作为东部制铁的代表,金俊起签署了与债务相关的连带保证合同。

在获得紧急贷款的过程中,东部制铁提供了仁川工厂作为担保,金俊起则提供了其位于首尔汉南洞的住宅以及个人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票作为担保。根据房地产登记簿显示,其住宅的债权最高额被设定为100亿韩元。根据DB Inc.的公告,被提供担保的贷款余额约为1689亿韩元(推算值)。不过,贷款余额中具体的担保金额尚未确认。

金俊起于2014年10月为东部制铁的危机承担责任,卸任代表一职。2014年11月,东部集团以2943亿韩元的价格将东部特钢出售给现代制铁财团,并用所得款项向产业银行偿还了约390亿韩元。在此之前,2014年5月,东部制铁将仁川工厂进行实物分割,成立了东部仁川钢铁。东部制铁直到2019年6月才被KG集团组成的财团收购。KG集团在收购东部制铁后,于2020年3月将东部仁川钢铁吸收合并至东部制铁。此后,东部制铁更名为KG Steel016380,并承接了剩余债务。

在KG集团收购东部制铁约4年后的2023年1月,金俊起向产业银行发送内容证明,要求终止与东部制铁贷款相关的担保提供及股票质押权设定协议。同年4月,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产业银行注销相关贷款所设定的股票质押权。

金俊起提出了多项理由要求注销股票质押权。首先,他主张股票质押协议与担保提供协议的条件是出售东部制铁仁川工厂,随着并购案完成,解除条件已满足,合同应随之失效。其次,他提到自己已于2014年卸任东部制铁代表及大股东职位,且随着东部制铁于2019年被出售给KG集团,他已成为无法参与经营的第三方。

此外,金俊起还提出,在获得产业银行资金支持时,他虽以代表身份提供了连带保证,但产业银行已于2015年7月免除了他的连带保证责任,因此股票担保也应一并取消。他还强调,与产业银行贷款合同中设定的股票质押权仅担保当时的债务,属于“限额质押权”。

产业银行在2014年向面临流动性危机的东部制铁提供了912亿韩元贷款,并以当时东部制铁代表金俊起的住宅和子公司股票等作为担保。图片=李钟贤记者
产业银行在2014年向面临流动性危机的东部制铁提供了912亿韩元贷款,并以当时东部制铁代表金俊起的住宅和子公司股票等作为担保。图片=李钟贤记者

然而,法院的判断却截然不同。一审法院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2024年12月19日判决产业银行胜诉。审判部认为,与金俊起的主张相反,该股票质押权并非仅担保当时贷款,而是担保多项债务的“最高额质押权”。理由是合同中并未包含“限额质押权”的相关条款,且金俊起在签署合同时曾因担心最高额质押权而有所犹豫。

法院还指出,在提起诉讼时,产业银行的贷款尚未完全偿还。审判部裁定:“只要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不能主张解除股票质押协议。”

关于质押权解除条件已达成的说法,法院认为金俊起方面提供的证据不足。理由包括担保相关合同中并未将出售仁川工厂作为解除条件,且仅靠出售仁川工厂的款项无法偿还全部债务。关于连带保证的免除,法院认为这与质押权的设定是两回事。虽然产业银行免除了金俊起作为东部制铁代表的连带保证债务,但认定这与免除质押权是不同的法律行为。

金俊起随后立即提出上诉,但在二审中依然败诉。2025年10月23日,首尔高等法院指出“一审的事实认定与判断是正当的”,除部分内容外,大部分接受了一审判决。二审法院甚至更倾向于产业银行的立场。例如,针对金俊起方面声称“未用东部制铁出售款项偿还债务是产业银行的选择”,二审法院明确表示:“在当时的情况下,产业银行无法在无视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独断地将出售款优先充抵借款。”

金俊起对结果不服并提起上诉,但大法院于今年4月30日驳回上诉,宣告股票质押权注销诉讼以产业银行的最终胜诉告终。

另一方面,因与公平交易委员会的矛盾,金俊起的司法风险再度浮现。今年2月,公平交易委员会以金俊起在大型企业集团指定审查中故意隐瞒15家法人、利用其维护家族控制权及谋取私利为由,将其告发至检察机关。虽然法院于4月30日对金俊起下达了1.5亿韩元的简易判决,但金俊起方面表示不服并请求正式审判。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심지영 기자
jyshim@bizhank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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